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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夫妻财产怎么公证 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有效期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6日 来源:南宁离婚案件咨询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离婚案件咨询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

 韦俊律师,南宁离婚案件咨询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婚姻期间夫妻财产怎么公证

  在结婚之前一定要解决好婚前财产的问题,特别是女方嫁给富家子弟或者男方取千金女这两种情况。因为,这中间可能涉及的是家庭财产的问题。最好是到公证处去进行公证,那么婚姻期间夫妻财产怎么公证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婚姻期间夫妻财产怎么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二、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呢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三、什么财产有必要婚前财产公证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

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要算共同财产。


  在爱情中有一句话是,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但是不管爱情如何的美好,在结婚之前必须要处理好婚前财产的问题。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婚姻期间夫妻财产怎么公证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有效期

  在离婚纠纷诉讼程序中对于双方之间的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涉及到财产问题的话,那么在财产分割完成以后,双方对于涉及的财产应该按照法院的判决进行执行,如果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执行的话,另一方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有效期。


  一、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有效期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财产分割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三、离婚财产分割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________一案,业经____人民法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作出字第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拒不遵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写明各种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主文部分涉及到的财产执行内容。被执行人应当给付事项的种类、范围、数量等;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的情况,写明被执行人逾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中指定义务的情况。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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